网络时代的读与写
在这个时代最好全力以赴地去生活。因为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够狂妄地评判一件事情的好坏。——宫崎骏,2013年7月,《朝日新闻》采访
进入网络时代,文字的产生都以兆节计算,而摩尔定律也意味着我们的电脑性能最多两年就可以翻倍。如此情况之下,读写为何?
国内作家止庵先生在二十年前开始写作,可谓互联网兴起之前,就思考过写作的意义,“世上已有那么多文章,为什么还要再写呢,一篇写完或多或少总要道出他人之所未道,或大或小总得消除某个疑问罢。”到了互联网时代,他这一思路不改,自谦为“庸人自扰”,认为应该写得更少才是,尤其网上可以随意查到各类东西之际。
最近在读他最新散文集《风月好谈》,作为周作人与张爱玲的研究者与编校者,止庵先生或许是国内最具有文人特质的作家,而他却每每以普通读书人自许。随笔集见微知著,文人写日常最为得宜,讲求趣味与性情,往往也最能看见生活。
跳开文艺来看,倒是可以从时代的角度谈谈读与写。从《风月好谈》来看,生活大概可以总结为读过去的书与在海外的旅行,这是智叟的选择,惬意之外其实也暗含形式的变化。近年国人海外旅游升温,随着人民币升值与日元贬值,日本已经成为中国观光客的首选之一,反倒是日本人海外旅行数量降低。有报道称因为中国游客激增,日本将提前5年实现每年2000万入境游客的目标,而贬值背景的日本人则“勒紧裤腰”,减少以往必不可少的海外旅行活动, 2015年或许成为日本上世纪70年代以来外国游客数量超过出境游客数量的第一年。外媒评价这一转折具有历史意义,须知,在日本经济如日中天的80与90年代,海外一掷千金的亚洲人往往是日本面孔,如今风水轮流转,多是华人为主。
唯有平行才有对比,海外作家的随笔也有其传统。最近在读美国作家乔纳森·弗兰岑的随笔集《如何独处》,他最为出名也是最近一部著作是厚厚的小说《自由》,上一本小说《纠正》则是2001年的事情了。《如何独处》发表在2002年,可谓是在他漫长沉默期的一次写照。弗兰岑被视为美国最有抱负的作家,有趣的是他和止庵都是1959年生人,两人的内容文风却迥然不同,如同不是一个时代。弗兰岑明显带着美国左派知识分子的愤怒,与止庵的随笔集几乎不谈论当下中国对比,弗兰岑几乎是在对着整个美国社会与当今时代咆哮,自然,他也在思考阅读与文学在互联网时代的命运。
他的生活并不宽裕,没有海外旅行不说,甚至用的同款转盘式拨号电话也曾经被贴上过时技术放入博物馆展出,他也曾经随便从路边捡起一把又脏又坏的椅子回家使用。他自嘲说美国作家对科技消费主义的抗拒,很多时候都是以经济贫困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美国则是“满是垃圾的美妙世界”。他的文章主题多数情况也是美国从烂走向更烂这一主题,不仅文化不断倒退,甚至杂志封面品位也不断下降,“家父虽不爱阅读,也多少认识詹姆斯·鲍德温和约翰·契弗,因为《时代》杂志让他们上封面,而对我父亲来说,《时代》杂志是最高文化权威。过去十年,这本曾两度用红框围詹姆斯·乔伊斯面孔的杂志,已将封面奉献给斯科特·杜罗和史蒂芬·金。这些当然是可敬的作家,但没有人怀疑,为他们赢得封面的是他们的合约数量。美元已成为衡量文化权威的标准,而像《时代》这类不久前仍有志塑造全民品位的新闻杂志,现在反以反映全民品位为己任。”
如此情况之下,弗兰岑对于小说或者文学的态度可想而知,充满了无法抑制的抑郁。“我对美国小说的绝望始于一九九一年”。他在上世纪90年代写过一篇牢骚满腹的文章,载于美国《哈泼氏》杂志之后,据说令美国文坛震动,导致他日后的采访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提起这篇文章。然后,时过境迁,他自己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对于文章的“尖叫声”也觉得不忍卒读,于是在收录这篇文章进入随笔集时,他改写了这篇文章,命题也变为《何必苦恼》。如今这篇文章读起来其实简直可以称之为温暖人心,真正实现了弗兰岑的目标,即通过写作甚至写作苦恼本身,挥别了愤怒等负面情绪,转而接受甚至颂扬读者作家身份。
这一转变背后并非对于现实的视而不见,弗兰岑始终强调在大众文化中保持个体性,他甚至说一个作家的工作场所连着网络,就会让他怀疑这位作家能否产生好作品。他对于互联网的态度不仅仅在于认识到互联网的广泛,更认识到互联网的简单,他指出即使我们可以生活在硅谷提供的虚拟头盔之中,现实之中还是有那么多饥肠辘辘与诸多没法解决的问题,这意味着小说以及严肃小说的存在价值并不是网络的可以替代。
除了与互联网时代的写作之外,弗兰岑其实更为强调一点,作家的孤寂疏离,很多时候本身也是作为读者表现——根据一位语言人类学家的研究,读者往往有两类:一类是习惯塑造型,即从小受到家庭父母阅读习惯影响而且遇到有相同阅读爱好的同龄人;另一类往往是社交孤立型的读者,这类读者最重要的对话往往是和书展开,而这类读者往往比起习惯性读者更容易成为好作家。这种分类让人想到张爱玲,她生性孤僻,但是却喜欢写作,说任何东西写出来别人也最终会懂得。弗兰岑感叹,“阅读在某方面确实比较像书呆子的消遣:这种习惯既依赖孤立感维系,又使之变本加厉。但小时候’孤僻’不代表你长大后必定嘴巴臭、人缘差。事实上,那可能让你变得极其热衷于社交。只是某些时候你会开始感到一股折磨人的、近乎痛悔的需求:好想独处,好想读点书——好想与那个社群重新建立联系。”
止庵说出了作家的一般追求,弗兰岑则指出了作家和读者身份的合二为一。其实作为作家本身,写作很多时候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是本能,就应该以专业的态度做好,依赖灵感以及想象力,对于现实视而不见,并不是优秀作家的特质。弗兰岑的立场和观点我并不很欣赏,但他具有对于现实的关怀与勇气(这种勇气往往不仅仅是批判那么简单)令我佩服,他对于小说的定义离不开对于现实的关照,“小说,我相信,就是将经验的渣滓转变为语言的黄金。小说意味着捡起被世界遗弃路边的无论什么东西,将它转化为美好的事物。”
随笔比起大部头,更多可以看出作者的生活心境。弗兰岑是1959年出生,写《如何独处》时候还没有写出大红大紫的《自由》,其实也是在黑暗中孤寂探索以及自我安慰,但他当时已经具备进入优秀小说家的潜质,其触觉和手法一看就知,他的自我挣扎以及自我思索和自我反噬其实都是作为文学家必不可少的步骤。国内小说家近年也流行写实或非虚构,往往以贴近底层突出残丑为要务,其实日常最难写,没有真正活着的人如何写出真实。
他的文风切中时代,不失左派的愤怒与批判,你可以不认同其结论,但还是可以激赏这种锐利与勇敢。不知道同时代的中国作家又是什么风格?偶尔读国内随笔,倒是总有种生活在别处的感受,在过去,在国外,就是不在此间,这种视若无睹或许好过指鹿为马,但是始终不能够令人十足佩服。
读完弗兰岑,或许不会再去追问人们的阅读以及书写的意义,至少我不会去。因为时代更迭,时间前行,读与写近乎是一种本能以及治愈,作为作者,更应该有日本漫画大师宫崎骏的态度,即“凡你所能做的事,要尽力去做”,哪怕这种尝试充满失败的可能以及荒谬的现实,每个现代读写人,都面临西西弗斯的困境,以高蹈的姿态其实难以回避选择之苦难。
(徐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