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区输电将引导电价下调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通过协商或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和价格。同时,将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重新核定输电价格。这在业内看来是本轮电力改革中“重要时刻”。
近年来,中国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呈现出逐步扩容之势。根据中电联公布的数据,2014年,跨省跨区送电量合计1.116万亿千瓦时,占到了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的20%。
长期以来,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主要以计划为主,国家或地方政府确定交易电价以及交易电量。其中,国家指令性分配电量或审批和核准的交易,包括了东北所有的跨区跨省交易、川电东送、三峡外送、皖电东送等。而地方政府主导的交易主要是南方区域的西电东送。
这种指导性计划实质上变成了“刚性计划”,也造成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7月公布的《电力交易秩序驻点华中监管报告》中曾提到一个案例:2013 年1-4 月,华中区域电力供大于求,但国家电网仍然按照此前的年度计划,将山西、河南灵宝的电向华中送电85.9亿千瓦时。
输电费过高、收费不合理问题也在跨省跨区交易中饱受诟病。
原电监会在2012年3月至4月,曾选择了东北送华北、西北送华中、四川送华东、云南贵州送广东等四条交易量较大、具有代表性的跨省跨区通道进行过专项检查,最终形成的报告直指两大电网公司的乱收输电费问题——输电费收取环节多、标准偏高,存在多收取费用等问题;网损分摊不规范,存在多收取网损费用等问题;输电线路综合折旧率普遍偏高,影响企业盈利状况,加重价格调整压力。
本轮电改已经明确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进入输配电价改革,现在又将跨省跨区输电价格重新核定,也意味着独立的输电价格机制扩围。同时输电价格进行再核定,也有助于电网公司厘清成本、专注于输电业务。
“按照以前能源局、电监会的表述,可能本次核定的输电价格会有小幅度的下降。”国家电网有关人士指出。
(王力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