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城市受限“城市开发边界”
国土资源部正在紧急扩容需要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城市名单,这份名单上的城市数量已经从原有的14个扩容到600个。
所谓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区域的空间界限。
2015年1月,14个大型、特大型城市的“城市开发边界”已经基本完成。这14个城市除了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特大型城市,也涵盖了杭州、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
由于从试点开始,这项工作就是奔着在全国覆盖来进行的,所以经向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后,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终确定向600个城市推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的做法。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 2000年~2010年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扩张幅度就达到64.45%,远高于同期城镇人口45.9%的增长幅度。与此形成鲜明联动关系的是,“全国土地二次调查”结果显示,以2020年为限,上海已经没有农地占用的空间;北京市和天津市,在农地占用空间的指标上,也仅有1.24万公顷和2000余公顷。
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此前曾表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有三重意义:一是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二是有利于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三是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尽可能地把自然本底守住。
在第一批14个城市的试点工作过程中,基本采用的是现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划定边界的方法,规划以外的地区,即划定为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禁止进行城市开发。但是,上述工作方法并不能完全平移到未来600个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过程中。因为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市有不同的政策:人口在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严控,但人口在100-300万、300-500万的城市,其规模还会继续扩大。
(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