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银行成为“造假者”的替罪羊
由GUCCI发起的一场长达5年的仿冒侵权案,日前爆出新的转机。中国银行由于未提供被诉侵权者中国境内账户信息,有可能被美国法院裁定实施巨额罚款。
按照GUCCI在听证会上提出申请,GUCCI要求中行予以1200万美元的赔偿,外加对中行之后不提供账户信息的每一天处以300万美元的罚金。此外,GUCCI还要求中行承担公司的所有诉讼费用。
对于中国银行来说,向原告提供客户在中国境内的账户信息将是一个两难的决定: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为客户信息提供保密,另一方面还要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就表示,“该案显示了金融机构在进行海外扩张时所面临的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分析说,“GUCCI律师一定也分析过中行的应对方式,即根据中国的商业银行法,中行很难将客户在国内的信息提交给美国法院,由此中行将面临来自法院的巨额罚款以及对于自身的赔偿,这是美国法院一项常用的临时措施,由此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GUCCI拿回更多的损失赔偿。”
按照中国的商业银行法,中国的银行只能依据国内相关机关的命令及法定程序,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客户账户,不能直接依据外国法院命令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纽约地方法院认为,考虑到中行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中行在美国的司法管辖权内,法院有权要求中行提供账户信息,不论该信息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
早在2009年,GUCCI(古弛),Alfred Dunhill(艾尔弗雷德登喜路),Chloé(蔻依)就都曾在起诉中国电商售卖假冒手包案件中,因为中国银行不能提交相关资料信息而提出了索赔要求,索赔金额为400万美元。
中行还曾一度被纽约地方法院判为“藐视法庭”。
早在2007年,美国GUCCI,连同PPR,Chloé and Alfred Dunhill曾经控告一家马来西亚银行,指控其仿冒了自己的手包、皮带、手表并随后通过互联网在美国进行销售,损失大概为430万美元。
在漫长的诉讼时间里,这些国际的大型品牌企业,一直在谋求利用美国法律实现对中国银行相关客户信息的突破,因为在此之前,美国在追缴富人逃税的问题上,曾经一度突破过瑞士银行的底线,而后者曾一向被认为是最能为客户保守信息的金融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法院下达了强制令,在没有使用《海牙取证公约》的情况下,要求中行直接提供被告在中国境内的账户信息。
这也意味着美国在长臂管辖权上的进一步探索,伴随中国在国际舞台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国企业走向全球,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中国金融机构与中国企业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将导致其面临更多的诉讼,而显然,美国法院希望借由这一诉讼,撬开中国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的密钥。
(屈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