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延长已有共识
随着养老金并轨和延迟退休政策的执行和明确,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进入到深水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延长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但是这一问题的改革时间点尚未明确。
按照目前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满15年,即必须满180个月。中间可以中断,不影响领取养老金,但如有中断,会影响养老金待遇。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当初制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的时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刚开始建立社保制度,那时许多企业员工已经40、50岁了,以前从未缴过社保费,从建立社保制度开始缴费只有十多年就该退休了;另外还有自谋职业者、非全日制工,为了吸引、鼓励他们参加社保,就把最低缴费年限定为15年。
但是,这个政策放在现在已经不大适用了。现在人们预期寿命延长,如果一个人22岁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加上15年,37岁就不再缴费,怎么可能?而且,员工在单位一年就应缴一年社保费,一直缴到退休,并非只缴15年就可不缴;自谋职业者如只连续缴费5年,到退休年龄时只能领取很少的养老金。
资料显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人社部相关研究部门人士表示,现在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收益非常低,各地记账利率并不统一,从3%到5%不等。最初设计的时候个人账户待遇是能显现出作用的,但由于个人的账户收益率比较低,所以连续的普调就抹平了原有缴费不同导致的待遇差别,使个人账户的激励机制弱化了。
由于缺少激励机制,目前,有企业和个人为了减少缴纳养老金,只按照最低的养老金标准进行缴纳,即养老金缴纳不足。
直到国务院2014年8号文件提出,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很明显,这就是我们的养老保险的激励制度做得不够好,还做不到多缴多拿,或者说差额并不明显。缴费年限长短对养老金水平没有十分明显的影响。”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
不久前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基本养老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倒逼相关机构提高养老金收益率。“但是,这并不会对个人账户产生影响。”郑秉文表示,“因为在以往十一年来,统账结合的养老金上调机制已经十分模糊了,分不清哪是账户养老金,哪是统筹养老金,都是每年普遍上调10%,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将来的投资收益多了和少了,跟大家没关系。投资收益增加之后,只是增加了制度的可持续性,老百姓感觉不到。”
郑秉文表示,强制性的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激励性还是不好,很多人还会发生道德风险,千方百计减少缴费。所以,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增强制度吸引力,直观能看到多缴的好处,增强个人缴费的积极性。
(索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