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央企员工变相“降薪”
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相继降薪的传闻愈演愈烈。
有传闻说中石油各层级要求降薪15%至20%不等。但是,这种降薪“也不能理解为完全降薪,只是变成了工效工资。”中石油内部人士解释说,“工效工资就是年底根据你完成业绩的情况,把降薪的部分进行补发。完成好的话,还会涨回来。”中石油很多基层单位早就采用了这种薪酬计算方式。
中石化某设计部门曾多次在中石化高层的视察中,被指认为高薪部门。该部门内部人士透露,“收入确实降低了很多。”而降薪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中石化的设计项目减少了,根据工作量计酬的部门,收入肯定降低了。” 中石化在年初表示,今年将削减资本支出至1360亿元,同比下降12%。
2015年1月1日起,被称为“限薪令”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改革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
72家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薪酬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一位从央企高管岗位离职两年的人士表示,“央企高管拿的降薪后的薪酬,基本也都够花了。”但是,“一旦和市场薪酬进行对比后,又形成了很鲜明的差别。”
高管限薪政策由国资委、人社部、发改委等部委参与制定,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国资委一直认为,央企较低的收入对央企做大做强造成压力,而人社部则认为,体制内和市场化的岗位必须形成差异。“不能进了红色保险箱还拿着高薪”,参与高管薪酬改革的人士表示。
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具有行政级别,在政策制定前的调研中,问企业负责人是否愿意放弃行政级别,变身体制外,获取更高的报酬,99%的50岁以上的国企负责人都不愿意转变身份。
前述离职两年的央企高管表示,他的离职并非薪酬原因,而是为了“自由”。该人士离职后,前往某上市公司担任CEO,在取得较好业绩后,他自行创业,目前获得了两家外企和一家民企的产品销售代理权,被业内称为最成功的转型。他表示,从央企到民企的身份转换的关键是“你能否适应环境,是否有技术在身。”
有资深猎头顾问这样分析道,国企负责人的资历比较高,经验丰富,这样在行业内具有较高价值的高管,不到万不得已,外企是不会使用的。一般离职的人,通常是通过私下的关系进入到民企。
(索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