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老虎”洗白有方
2014年5月,国土资源部成立不动产登记局,预示着“以人查房”的时代即将到来,最担惊受怕的,自然是那些手里囤积数十、上百套豪宅的“房叔”“房老虎”们,因为,这些房子大多来路不清。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估计,等到几年以后“以人查房”真正实施的时候,这些官儿们早已把自个儿洗得一干二净了。因为这里面的招数,民国时代他们的前辈们都用得烂熟了。
我们知道,民国时代我们国家四分五裂,不同政权轮流坐庄,无论北洋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无论伪满洲国还是各大口岸城市的租界当局,都没有进行过像样的不动产登记。那时候并不要求官员进行财产申报,凭当时的技术条件也不可能做到“以人查房”,照理说,官员们不必花心思搞什么“规避动作”。
但是,大多数贪官都怕露富,如果公众知道他们坐拥巨量房地产,肯定会羡慕嫉妒恨,会敦促政府反腐,会找媒体揭他们的老底儿,会通过慈善机构逼他们捐款。特别是在治安不良的中小城市和广袤农村,还会有人揭竿而起“吃大户”,威胁到他们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所以,那时候稍微有点儿脑子的贪官,都会委托别人来经营自己的房地产,不管买房还是过户,或者想把住不过来的房产租赁出去,他们都委托给别人去办,自己则躲在幕后,尽量不让公众发觉。
上世纪20年代,重庆有一个法国教会叫真元堂,全市将近一半的房地产都登记在该教会名下,堪称全市最大的业主。一个教会为何会有那么多房子呢?据1936年中国地政学院一位叫董国祥的学生做的调查报告,原来“军人政客位居权要,广买田宅,通衢大街早有豪强势家所占有,即背街小道亦大部集中于特殊阶级之手。此等特殊阶级为保存产业,纷纷托名于真元堂名下”。也就是说,重庆的“特殊阶级”担心万一哪天风云变幻,自己被审判被抄家,早就在挂着洋招牌的法国教会那儿铺下后路了。
上世纪30年代,上海滩的达官显贵喜欢把名下产业委托给有外资背景的房地产商来管理。例如清末大员李鸿章的儿子,把南京西路的房产委托给了英商埃尔德洋行;清末另一巨贪盛宣怀的女儿,把法租界的房产委托给了比利时中介路易士洋行;军阀孙传芳在马当路西成里有一百多套小洋楼,全部委托给比利时中介义品洋行;四大家族之一的孔祥熙,则用化名把名下产业分别委托给了美商中国营业公司和法商中国建业地产。
即使不是贪官,也有可能把房子委托给专业人士来代为出租。1932年6月11日的《申报》刊登过一段地产评论:“凡业主因乏人襄理,或素无经验,或格于他种情势,本人不克或不愿办理出租事务,多委托于洋商、地产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行使屋主职权,代办经租事务。”说明有三种业主会选择委托出租:
一是“乏人襄理”,房子太多,忙不过来,不得不委托出租;
二是“素无经验”,不会起草租赁合同,不会登记收租台账,不懂得怎样跟房客要价,不懂得怎样对付恶意欠租的房客,所以也要委托相对专业的洋商、房产中介和律师事务所;
三是“格于他种情势”,前面说的贪官或者贪官的后代,不想让大家知道自己的家底儿,就属于这种情形。
陆文夫中篇小说《美食家》里有一位稀里糊涂的富二代,从开发商父亲那里继承了很多房子,“他连自家究竟有多少房屋,座落在哪里,都是稀里糊涂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出租房屋,因为“收房钱的事儿自有经纪人代理”。
(李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