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或将调整?
美国中文网络媒体援引CNN等的报道称,美国“或将”调整深受中国富人青睐的EB-5投资移民政策,据称这些调整包括四项主要内容:提高资金标准;要求提供更多财务信息证明;引导投资向冷门地区、项目集中;以及“调整即时生效”等。
EB-5投资移民项目始于1990年10月1日,其内容为,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指定项目上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美国创造(保留)经认证认可的10个就业机会,正常运作2年以上,这位投资者及其家人就有资格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绿卡)。
“EB-5投资区域中心”则始于2009年9月,系现任奥巴马总统签署后生效的补充性法案,这项法案规定设立了这类专门向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开放的“投资区域中心”,中心内的项目都是由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联合选择的,申请者只要投资于这样的项目达到EB-5规定的标准,就可获得EB-5投资移民身份,且在“区域中心”指定项目投资,门槛可下降至50万美元(前提是“投资区域中心”所处地区的失业率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
奥巴马当初力推的这项“EB-5投资区域中心”措施客观上让外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尤其对美国不熟悉、不了解的那部分申请者提高申请通过率、加快申请审批速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CIS)公布的数据显示,自“EB-5投资区域中心”设立以来,近95%的EB-5投资移民申请者的投资项目,集中在这些指定的“投资区域中心”上。
鉴于EB-5法案已到期,年底前国会必须表决是否延长、修改或取消,这三种可能性理论上都存在,从这个角度讲美国中文传媒所言的“或将调整”也的确不能算错。
支持保留并延续EB-5投资移民项目的人士和议员认为,这一项目为美国带来了外国投资,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是值得鼓励的,如果将之取消,这部分资金和就业机会就会流失,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但反对者指出,根据CIS的非正式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EB-5投资移民项目在近25年的漫长实施过程中,仅仅为美国创造了73000个就业机会,吸引投资总计110亿美元,而美国每年吸引的外资总额高达2000亿美元以上,EB-5项目25年所引进的外国投资,还不到美国年外资引进额的一个零头,如此效率低下的项目不要也罢。
但综合近日美国媒体的口径看,EB-5至少不是大选投票年前夕美国国会的优先项目。
《西雅图时报》10月13日在社论里认为,国会当前应把重点放在“更紧迫的问题”上,如起草全面移民改革法案,或讨论如何加强对进出口银行规管等,而不应在诸如EB-5投资移民项目这种“需要花大力气,但改不改都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上浪费过多时间和精力。
(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