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相争控制权,“泰跃系”内斗
9月29日,身陷囹圄、沉寂多年的“泰跃系”实际控制人刘军,通过朋友向媒体公开发表声明,举报现任茂化实华(000637.SZ)董事长、其姐姐刘华涉嫌强占“泰跃系”资产、勾结外人操纵上市公司、进行内幕交易及职务侵占。
6月6日,ST景谷公布了一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据执行裁定书显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对ST景谷二股东中泰信用持有ST景谷3130万股的质押,因广东宏巨购买中泰信用所持公司的这部分股份,由此成为公司新任第二大股东。广东宏巨投可持裁定书到证券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不过就在当日,ST景谷亦发布了另一份署名为刘军的《关于立即停止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所持云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割的请求》。这份请求表示,虽然中泰信用已经与广东宏巨达成协议,但中泰信用的实际控制人刘军和中泰信用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份裁定均不认同。
这份申请中表示,“长期以来,由于我刘军本人亲属之间的利益之争,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会一直无法正常履行职能,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公司僵局甚至是失控之中。无论是我本人还是本人的授权代表,至今无法对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出任何有限决策。”由此,该申请认为,浙江京盛、世纪远达、中泰信用、广东宏巨“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不符合事实。
ST景谷的这两份公告,首度曝光了“泰跃系”实际控制人亲属之间存在利益之争。
刘军是“泰跃系”掌门人,1990年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毕业;1993年下海;成立了若干家公司,其中最主要的四家公司是:北京神州永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永丰”)、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永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泰跃系”由刘军全部实际出资,由其全部经营、管理、控制,家里任何其他成员从未出资,也从未参与经营管理等活动,没有丝毫家族企业的影子。2006年,刘军因涉嫌行贿而被逮捕。
2006年7月6日,刘军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书面授权给自己多年好友、“泰跃系”高层宝立新,代为管理中泰担保、泰跃地产及其关联公司(“泰跃集团”)。后因宝立新2007年5月也被相关部门带走协助配合调查,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宝立新只好授权给刘军的二姐刘华,刘华遂取得了泰跃集团的实际控制权。
在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泰跃系大股东刘军媒体公开声明会》上,刘军委托朋友钟俊披露了近几年来刘家亲属利益争斗的历史纠葛。
钟俊公开称,在几年前刘华控制了两个壳公司:世纪远达和浙江京盛。
“世纪远达曾有两个股东,股东代荣芹系刘华丈夫王会明的大哥的儿媳妇,股东郑向丽系王会明的姐姐的女儿,但其仅配合刘华签字,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现在股东杨发英是刘霞(刘军的大姐)丈夫杨发明的胞妹,股东韩莎莎是刘华的朋友,刘华实际控制着公司的公章和执照。”
钟俊还表示,浙江京盛的原股东李伟红和李正平,系刘华委托的代持股东,刘华实际控制着浙江京盛,掌握这两个壳公司,刘华就开始对“泰跃系”资产进行腾挪。
据钟俊说,此后,刘华采取伪造刘军签字的方式,将泰跃地产公司的母公司神州永丰的法定代表人从刘军改成其丈夫王会明的姐姐王会华,后来又改为刘军80多岁的老母亲肖书云;同时将泰跃地产另一母公司东方永兴的公章和执照私自藏匿起来;而“泰跃系”另一重要公司中泰信用的法定代表人是刘军的大姐刘霞,中泰担保的公章和执照也被刘华掌握。钟俊称,通过上述途径刘华牢牢地掌握了整个“泰跃系”。
声明书中还列举了“泰跃系”刘华胁迫赶走泰跃集团原管理团队、掏空泰跃集团资产等问题。声明书最后表示,刘军已经正式授权委托律师将刘华涉嫌严重违法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向中国证监会、云南省证监局、广东省证监局、广东省公安厅、茂名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对于刘军针对刘华的各种指控,茂化实华公司董秘梁杰表示,他本人联系不上刘华女士。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