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退休官员集资放贷,1.5亿六年变为5.3亿
自2014年11月5日始,一起持续接近一年的集体讨债行为在福州阿波罗酒店上演。期间,一名参与者在酒店坠亡,酒店随即被搭成了“讨债灵堂”。围堵在2015年7月结束后,酒店仍未接到警方开业通知。
搅动这场风云的三个平潭讨债人,都曾为级别不高的官员。
2007年5月和7月,陈道旺代表香港冠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冠都集团”)分别与平潭人曾焕瑞、杨尊香以及林銮斌签署了两份《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书》,合作开发湖南衡阳冠都现代城项目。
陈道旺为冠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协议中约定,由甲方(曾焕瑞、杨尊香、林銮斌)提供资金15730万元(实际入账1.5亿元),用于衡阳“冠都现代城”项目开发,由冠都集团负责经营,并承担该项目的经营亏损。
衡阳房地产项目每平方米利润给投资者930元,投资款使用一年后还本,1年半以后兑现所有利润。之后,曾焕瑞等三人向平潭亲朋好友以及熟人,直接或间接融资1.39亿元,注入陈道旺的冠都集团公司,在衡阳拿到一块114亩的开发用地。
2009年,陈道旺向有关部门反映,三个平潭人以“占领”阿波罗酒店相要挟,讨要甚至敲诈钱财。阿波罗(福州)酒店是香港阿波罗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阿波罗2001年由陈道旺、李桂英出资在香港成立。
2013年12月13日,曾焕瑞等人围攻阿波罗(福州)酒店,陈道旺写下承诺书,承认欠下两笔债务,分别为8989.4万元和4152.9万元,共计1.3亿余元。
2014年11月4日,百余平潭人来到福州,聚集在阿波罗(福州)酒店,拉出横幅——“阿波罗酒店陈道旺,还我血汗钱”。
著名律师王殿学表示,借贷主体应该是香港冠都集团和曾焕瑞等三人,与阿波罗酒店无关,也与上百平潭人无关。“众多债权人的出现,恰恰说明曾焕瑞等三人涉嫌非法集资。”
平潭公安局介入案件之后,香港冠都集团和香港阿波罗正在进行中的重组被迫停止。截至2014年年底,陈道旺所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施工方欠款高达20亿9千万元,涉及工商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海峡银行、石狮农商行、邮储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
重组方交给福建有关部门的清单显示,截至2014年10月,香港冠都集团已经支付曾焕瑞等三人现金4.0447亿元。如果计算上曾焕瑞等“占领”的1.3亿元诉求,这就意味着自2008年起,曾焕瑞等“投资”1.5亿元,可收回5.3亿元。
有关信息显示,曾焕瑞退休前为建设局局长,杨遵香退休前曾任平潭县城关镇镇长、总工会主席,林銮斌现任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支行一经理。
2015年5月1日陈道旺的女婿林某被平潭警方以“骗贷”逮捕。为此,恒丰银行福州分行2015年7月8日专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福建顺安医药有限公司复函:“我行未就贵公司贷款一事向任何机关控告或者申请立案。”
截至林某被采取措施时,福建顺安医药应还贷3750万元,但抵押给银行的土地市场价为1.2亿元。
林某任法人代表的福建顺安医药,注册地在福州,贷款银行为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在平潭没有任何分支机构和业务往来。林某的岳父陈道旺开始向各个部门反映:“平潭县没有管辖权,属于滥用经侦职权非法讨债。”
之后,陈道旺也被平潭公安局以“骗贷”刑拘。
“公司、银行、贷款等都在福州,平潭公安局没有管辖权,不正常执法难道就是为了维护这三个人的利益吗?” 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忠灿建议,纪检、监察、政法部门深入查清台前台后的关键人物,打掉高利放贷的保护伞。
阿波罗酒店在今年7月被取消四星级资格,舆论认为这与旷日持久的围堵有很大关系。
(晏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