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共享单车企业资金链屡遭诟病?
共享单车阵营中关于资金紧张的传言一直未有停歇。
1月12日消息,腾讯科技《一线》援引ofo内部人士消息称:从本周开始,ofo公司账户上的可用资金仅剩下不到6亿人民币,若按照ofo每月4-5亿元的人员工资和运维等支出、以及持续流出的押金计算,ofo手上的现金仅能支撑一个月。
消息人士还称,ofo至今仍欠供应商约25亿元人民币,亏空押金总额约30亿。单量方面,目前ofo的日订单已降为1000万单左右,相比其去年10月公布的3200万峰值下跌60%。
对此消息,ofo公关回应《商学院》记者,ofo目前订单量保持稳定,资金流非常健康。报道中所谓订单量下滑、资金紧张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谣言。
ofo表示,“在腾讯科技《一线》栏目发布稿件的同时,我们发现在网络上出现大量雷同的稿件。实际上,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有理由相信,这种公关手段背后有利益集团的推动,而且利益集团为了达到自己的诉求已经不择手段。”
事实上,这已不是ofo第一次被爆资金链短缺问题。早在2017年6月,就有消息称ofo拖欠天津外包公司工资,维修厂工人罢工抗议。至年末,《财新周刊》爆出猛料:ofo用超过30亿元的用户押金支付了供应商货款。《财新》还指出,截止2017年12月1日,ofo账面包括押金在内的可动用现金仅剩下3.5亿元。
尽管ofo对外宣称,目前订单量保持稳定,资金流非常健康。但依然难改业界对其资金链的质疑。
易观分析师王会娥分析,ofo被传订单下滑、资金紧张这一消息目前并不知真伪。但如果是从根源上来考虑,这是共享单车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一方面,目前共享单车的补贴大战在持续进行中,第二,现阶段的共享单车目前处于粗放型的运营阶段中,缺乏精细化、高效化、智能化的运营,面临很高的运营成本。
在王会娥看来,目前的共享单车行业普遍面临营收大于成本的情况。共享单车行业中大多企业缺乏持续的自我造血能力,还是依然需要依靠资本的输血。
ofo背后两大重要投资方滴滴和阿里的新举措,更是使得ofo处境艰难。
滴滴作为ofo大股东,连续参与ofo三轮融资,目前在ofo股权结构中占比约25%,并派高管入驻ofo。但在去年11月底,《财新网》爆出入驻ofo的滴滴系高管集体“休假”,投资方滴滴和投资对象ofo的矛盾公开化。今年1月,滴滴宣布收购小蓝单车,滴滴APP内的共享单车入口也从“ofo”变成“共享单车”,似乎侧面验证了此前的传闻。
而阿里系在此前共对ofo有过两轮投资。先是2017年4月,ofo完成D+轮融资,蚂蚁金服作为战略投资方进入。其次是2017年7月,阿里正式入局共享单车,与弘毅投资和中信产业基金联合领投ofo的E轮超过7亿美元的融资。但阿里并未能在ofo获得绝对控制权。随后,阿里却又先后重金入资永安行和哈罗单车,ofo的局面更显被动。
事实上,资金链被传问题频频绝非ofo一家企业。
自2017年8月底开始,多家规模靠前的共享单车企业都相继出现用户押金难退的问题,此后,小鸣单车、酷骑单车和小蓝单车均被曝出资金链出现重大问题。
2017年11月30日,共享单车阵营中的两大主体摩拜和ofo曝出因为资金告急挪用60亿押金。虽然两家均对《商学院》记者表示否认,但业内人士称,挪用押金已经是行业公开的秘密。
摩拜对此声称,自成立以来,摩拜单车始终把“保障用户押金安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并确保用户可随时退押金。ofo则回应,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转。ofo自创立之初就严格保障用户押金安全,并设置了便捷顺畅的退押金流程。目前,用户通过官方APP、客服电话等渠道均可顺利退还押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保守估计,截至2017年8月份,仅共享单车领域的存量押金规模近100亿元,加上共享汽车及各类物品租赁,整个共享经济领域的存量押金规模预计在150亿左右。
“用户押金问题一直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陆续爆出押金难退的负面消息,这也让大众开始质疑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使用情况、透明程度,一旦退押时间周期较长等负面消息过多,公众可能就会开始质疑企业的资金能力。”王会娥认为。
尽管我们可以看到共享企业在不断进行融资信息,包括融资额。在资本市场的大背景下,企业在接受融资的时候会与投资方签订对赌协议,往往较为严苛。共享企业真正能融到多少钱,账面上有多少钱,对于外界来讲并不透明。
如今,共享单车在经历不断的洗牌后,从之前只有摩拜跟ofo的两极似乎又将重新回到三足鼎立的时代:腾讯主导的摩拜、阿里主导的哈罗和ofo、滴滴主导的小蓝单车。共享单车的战局再次变得扑朔迷离。
业内大多共享单车还处于跑马圈地、用户挖掘甚至边界业务的升级的过程。共享单车企业不断发力,从共享单车切入到共享汽车、共享电单车,从国内市场拓展到海外,从一二线城市延伸至三四五线城市。在企业尚缺乏造血能力的情况下,不难料想会频频爆出业内对其资金链的质疑。
(文章来源:《商学院》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