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新突破:递延养老保险方案将出台
在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健康相继纳入个税抵扣范围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的探讨也在推进中。从上海开始申报首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以来,预计年内出台方案的可能性较大,这将成为当前个税改革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缴税。这和此前个税改革中强调的房贷利息、二孩、养老等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具有相似的效果,都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从目前情况看,递延型养老保险是个人在纳税后才缴纳保费,对投保人来说,其在购买商业保险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上海被寄予厚望。根据券商机构的报告测算,如果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一年可以为上海带来约100亿元的保费增量,向全国铺开后,每年贡献的保费增量将超千亿元。
巨大的市场潜力加速了政策的出台。8月31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曾提出,要研究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尽管楼继伟在汇报工作时并未给出具体的时间表,但包括财政部和保监会在内的多个部门对保险业高频率的调研已经为这项工作的落地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据悉,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额度保持在每月500元~1000元。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已刻不容缓。
作为缓解政府养老金压力的重要补充内容,递延养老保险更多是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来养老。
2009年,国务院文件明确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在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险。之后,上海保监局还牵头组织8家保险公司(国寿、平安养老、太平洋、太平、新华、泰康、英大泰和、长江养老)成立了试点工作专项小组,并向财政部上报了试点方案。
然而由于个税改革以及目前对个人收入信息工作的推进比较慢,试点工作一直没有落地。
“参考一些发达国家的成熟税制,个税的申报往往采用家庭申报的方式。应该尽快推广个人非现金结算的方式”。普华永道税务部高级经理唐丹在接受采访时说。
在她看来,在非现金结算的环境下,个人涉税的相关信息,可以有效地得到记录,全面整体地反映出个人的收支,利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的诚信机制。
(杜丽娟 中国经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