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数千亿 微传销搭互金便车成毒瘤
微信近期对微商分销的重拳打击让一条寄生于移动社交软件中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但这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经营报》记者日前获得的一份报告显示,这种以微信、QQ群等发生的“微传销”正在监管真空下迅速膨胀,保守估计参与人员已达千万人以上,涉及金额数千亿元,无论人数和金额都远远超出传统传销,潜藏巨大金融系统性风险和社会危害。
这份由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新型网络传销的报告,是我国首个系统研究和阐述新型网络传销(微传销)的调研报告。
武长海认为,微传销是以智能手机为工具,以微信、QQ、微视、微博、博客、陌陌及其他微软件等为平台,以电子商务、网上创投、网上股权投资、微信营销、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费旅游等旗号为内容,以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以及其他支付工具为资金流转工具的传销活动。
事实上,如果仔细辨别,则可以发现在伪装形式之下,微传销并没有改变传销的本质——“交入门费”“拉人头”和“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
根据报告分析,大部分微传销平台具有几大普遍特征:首先,平台和公司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资质,系非法机构;其次,没有经营实体、不具理财产品发售资质;运作模式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特征。第三,传播速度快,迷惑性、利诱性和隐蔽性强。此外还具有明显的跨地区和跨国界性和伪互联网金融性。
“微传销平台既不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形式要求,也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实质要求,是假借金融创新‘搭便车’的伪互联网金融。”武长海认为。
报告指出,从微传销的发展趋势看,金融性越来越强,“脱媒”特征明显,虚拟货币传销和“金融互助”传销就是典型案例,并且在微传销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武长海通过调研发现,2012年后国内开始大量出现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的案例,例如百川币、SMI、MBI、马克币、贝塔币等。
另一种值得注意的形式则是“金融互助”传销。从2015年起,这一形式成为微传销的主流。据武长海调查,这类平台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在其看来,“金融互助的泛滥或与2013年下半年微信支付的上线相关,微信支付的快捷支付功能,极大地方便了金融传销中钱币快速流转的需求。”
微传销在我国“野蛮生长”的原因,则来自于监管和市场等多方面。报告认为,首先金融传销的法律法规缺位,现有法律难以发挥作用,导致金融传销在法律不能触及的空白地带滋长和蔓延,而且量刑较轻。第二,微信、QQ和微信支付此前的非实名制,是助长微传销的最重要原因之一,一定程度上成为传销的温床。
而对于如何在未来进一步加强针对微传销的预防和监管,报告建议,可通过加强微信等社交平台自我审查、管控力度,落实实名制规定,运用大数据优势进行技术分析和甄别,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其次也要注意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协同监管,打破行业壁垒,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主体作用,着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在此基础上,还应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实施监管。
(李晖 中国经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