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据时期的房租
很多年前,鲁迅去陕西讲课,无意中顶撞了陕西“省长”刘镇华,当地媒体如实报道刘“省长”发怒,结果被停刊好几天。
这件事告诉我们,民国是有报禁的,舆论环境并不自由。
但是民国的报禁向来没有真正起过作用:在陕西不能登报,不妨拿到河南媒体上刊发;在华界不能出版,可以拿到租界书局里印刷;在国民党治下的中原地区不能高喊“打倒蒋介石”,在伪满治下的东北地区却可以大喊特喊;在沦陷以后的北平不能高喊“打倒小日本”,在抗战后方的重庆、昆明和前线的长沙却可以大喊特喊,甚至还必须喊。
民国自始至终就没有统一过,从辛亥到1949年,中华大地一直四分五裂,这种情形直接导致战火连绵,民不聊生,国力薄弱,内耗严重,坏处之大,无与伦比。但是它也有一“好处”:割据者们各顾各的,不再可能像大一统时期那样统一打击某种言论,这样一来,不管哪种思想都能找到合适的地盘茁壮成长。20世纪上半叶的民国时代为什么会盛产大师?20多个世纪前的春秋战国时代为什么会百家争鸣?这就是原因所在。
割据的“好处”还不止于此。
上世纪三十年代,阎锡山割据山西,红色政权扎根陕北,两种政权毗邻而居,这边唱一嗓子信天游,那边就能听见。陕北搞土改,深受农民欢迎,吸引得山西老乡脚板发痒,直想投奔红色政权,阎锡山见势不好,赶紧采取应对措施。他说:“窃查陕北二十三县赤匪猖獗,势若燎原,大军围剿纵挫其势,而不能除其根,如突围而去,则传染益多,更难善后。此剿共不能专恃武力,而须注重于政治力量也。”
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力量”呢?阎锡山、徐永昌(时任山西省政府主席)在1935年中国地政学会编印的《土地村有办法及大纲》里提出:“惟以解决土地问题为防共釜底抽薪之根本方法。”也就是说,我党在陕西给农民分田分地,阎锡山跟着在山西给农民分田分地,以免山西农民被“赤化”。
阎锡山没有采用暴力方式打土豪分田地,他先发行公债,从地主手中购买耕地,分给无地农民,然后再让分到土地的农民分期偿还公债。这样的土地改革基本上不损害地主利益,改革阻力很小,经济上合理,政治上合法,推行起来比较方便,中国地政学会创办人、经济学家萧铮评价说,这同样可以“破不平之限界,收均富之效果”。
遗憾的是,这场改革在山西施行不到两年,日本鬼子就打过来了,山西很快沦陷,土改随之夭折。不过它给后来的土地改革提供了一个样板——若干年后,国民党败退台湾,萧铮等人在台湾大搞土改,用的就是阎锡山的老办法。
阎锡山搞土改的同时,还在省会太原大搞减租运动,把太原市区居高不下的房租水平降了下来,连农村问题带城市问题一块儿解决。
1934年秋天,太原最繁华的钟楼街平均每间房需缴月租15元(大洋,下同),最偏僻的铁匠巷平均每间房也需要缴纳月租1元。这个房租水平超过同期的北平,而市民收入并不比北平高,所以小职员和小商贩苦不堪言。阎锡山见状,在1935年下达限租令,规定空置房一律出售或出租,并给每条街巷的房屋租金设定了一个上限,只要超过上限,房客可以检举揭发。这条政令一实施,太原房租立马降了下来。
其实大约800年前南宋刚刚建立那会儿,政府已经搞过“限租令”。话说当时金军入侵,北方难民大量南渡,南方土著趁机抬租,各大城市的房租轮番上涨,超半数“新移民”只能住进贫民窟。金国的间谍趁机散发传单,宣传北方的房子如何如何便宜,房租如何如何低廉,引诱宋民投奔金国。宋高宗急了,出台限租令,大建廉租房,着手减轻百姓的住房负担。
我的意思是说,两“国”相争,除了不斩来使,有时候还可以不涨房租——为了争取民心,相对英明的统治者会出台一些惠民措施。
多出大师、不涨房租,这就是割据的两个“好处”。可惜跟战火连绵、民不聊生相比,割据的好处实在太小,坏处实在太大。所以我既不向往民国的大师辈出,也不向往南宋的不涨房租,我只希望一直身处和平时代,同时又能看到思想开放,房价下降。
(李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