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33年,内贸或迎首个流通“宪章”
由商务部主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环节已经结束。
流通专家普遍认为,流通领域上接生产、下联消费,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急需一部基本法。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制对象包含但不限于流通企业,具体条法没有针对流通领域的特点来制定。
但也有部分法学专家认为没有必要针对商品流通进行立法。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现任顾问刘海飞指出,目前,对商品流通的主体、客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分散在多部法律中,如《经济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等,草案在立法过程中如果涉及上述已有法律的内容,很可能造成相关法律条款重复规定,如果不涉及,又可能会造成把商品流通主管部门的现有具体行业管理工作写进去,使职能固化,影响下一步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也使法律较多体现部门利益和权力。
对于“必要性”的争议,其实坊间始终存在一种利益说:即所谓争议,实则代表不同部门间权力争夺而已。一如此前工商总局反对《商业法》,现在的反对者,则担心商品流通领域的既有管理权,被这部流通“宪章”夺走。
多年来,地区分割、行业垄断、流通成本高一直是商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国采购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超过10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8%,是美国8.5%的两倍有余。
比如,一些大城市限制外地车辆进入,物流车跨省配送需要“进城证”,但即便是大型物流公司也时常面临一证难求的困境,只得在跨区域配送时,选择和当地小物流公司合作,在城外建仓库,进城前卸货、换车,极大地增加了物流成本,降低了物流效率。即便是号称能够打破时空界限的电子商务也未能真正打破地区分割。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称,调研中发现,某知名电商在全国各地建立仓库,都要在不同城市单独注册公司,法人身份证全国跑。公司要安排几十个人跑注册、跑年审,分地区缴税。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贸易经济系主任王晓东教授谈到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时说,个别地方政府的立法的确有保护主义倾向,但由于缺乏一个商品流通领域的上位法,你就不好过多指责地方政府的立法内容。如果有了草案这样一个覆盖全国的流通基本法,倘若地方法规与其冲突,就可以质疑某些地方法规的合理性。
(裴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