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快更好都不算颠覆 如何才能颠覆一个行业?
商业模式决定了对现有玩家而言,效仿颠覆者是否能在经济上有利可图。
硅谷的创业者喜欢谈论颠覆,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的真正含义。他们经常把好产品误认为是颠覆性的产品。
硅谷的文化是是设计“更好、更便宜、更快”的产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颠覆性的。
我自己成为创业者以后,也曾把“更好、更便宜、更快”等同于颠覆性。我作为一名风险投资家花了多年的时间思考什么是颠覆性,甚至我还在斯坦福商学院,围绕克莱顿·克里斯坦森的书《创新者的困境》,开了一门课。
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是哈佛商学院教授,在《创新者的困境》一书中定义了“颠覆”一词。简单讲,一个颠覆性的产品有两种路径:新市场颠覆和低端颠覆,但其核心都是让现有的行业玩家从收入和成本结构上无法做出反应。要么去满足一个以前无法被服务的市场,即所谓一个新市场的颠覆;或者相对于现有产品提供了一个更简单、更便宜或更方便的选择,即低端颠覆。
市场上的现有玩家几乎不可能对一种颠覆性的产品做出回应。在一个新市场的颠覆中,客户之所有没有被现有的公司服务到,是因为他们的商业模式如果去服务这些用户将无利可图。在低端颠覆中, 失去的用户通常是对现有公司不能带来利润的用户, 所以大公司很高兴失去他们。
因此,就有了创新者的困境。现有公司很自然地会忽视新产品,因为回应它是不经济的,但是他们的沉默将导致他们后来的垮台。
1.谷歌:颠覆在线广告
大多数人都说得对,谷歌是颠覆性的,但是不明白为什么。谷歌的搜索算法不是颠覆性的。真正颠覆性的是它的广告服务。与雅虎相比,雅虎要求广告主至少花5000美金创建一个引人注目的横幅广告,最少的广告采购为1万美金,而谷歌提供的自助服务广告产品最低只需要1美金。
最初的广告客户是那些无力在雅虎做广告的初创公司。和雅虎的展示广告相比,5个单词的的文字广告显得低劣,但谷歌让一个全新的用户群可以在网上做广告。这是一个典型的新市场颠覆。大多数人都忘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谷歌显著地强化了其广告服务的能力,然后利用其更低成本的商业模式(依靠自助服务)追求传统的互联网广告客户。因此演变成一个低端颠覆。
2.Salesforce:颠覆CRM
Salesforce开始的时候也是新市场颠覆,然后逐渐演变成一个低端颠覆。其最初的产品比Siebel公司的软件功能少很多,但Salesforce让那些付不起动辄几百万美金许可费的公司也可以采用销售管理软件。一旦它积累的用户到达一定的临界点,并且进一步完善了其产品,Salesforce就从下面开始颠覆Siebel和其他CRM公司。
更加常见的是——产品只有一种颠覆性,要么是新市场颠覆,要么是低端颠覆。 eBay把拍卖引入了非苏富比(苏富比是一家知名拍卖行)的人群。亚马逊的业务相比线下商店购物,更简单,更便宜而且更方便。
1.颠覆性的产品不一定要更便宜
低端颠覆不一定就是要比现有产品的价格低。克里斯坦森说低端颠覆一定要更简单,更便宜或更方便。Uber是一个颠覆性服务的典型代表,它更加方便,但比起其替代的出租车而言价格更贵。
低端颠覆通常产品低一等。通过低一等的产品来进行低端颠覆是可能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颠覆都是从那些和现有产品比起来显得低一等的产品开始的。特别是,如果目前的客户被现有的产品“过度服务”的话。
Ubiquiti是一家提供Wi-Fi设备的供应商, 一年前上市。它是低端颠覆的一个典型例子。它销售第三方设计、制造和分销的极其便宜的接入点。 Ubiquiti产品都非常便宜,因为它的功能很少,而且对那些成本最敏感的用户很有吸引力,同时还因为公司的员工人很少。毫不奇怪,Ubiquiti公司从现有行业玩家手上获取了很大的市场份额。
2.更好的产品并不一定是颠覆性的
特斯拉建造出新的汽车,我认为是了不起的事情。但是这家公司并不是颠覆性的。它面对的客户,并没有说利用现在的汽车有什么无法解决的问题。而且,它的汽车和现有的公司的汽车相比,售价也不低。
Kayak几个月前刚上市,被许多人认为是颠覆性的。虽然它比其他旅游网站提供了更好的服务,这也不是克里斯坦森定义的颠覆性。
3.商业模式本身才是颠覆性的,而不是产品
人们有时说技术是颠覆性的。更恰当应该说商业模式才是颠覆性的。为了使公司能够颠覆,该公司所面对的对手,那些现有的玩家,它们的收入和成本结构必须阻碍它们做出应对的措施。对于Kayak而言,其他公司很容易添加类似的技术到现有的产品中。商业模式,而不是技术,通常决定了对现有玩家而言,效仿颠覆者是否能在经济上有利可图。
如果你把颠覆的这个模型应用到过去的潮流,你可以难以置信地准确预测到,哪些产品会成为长期成功的企业,哪些将被淘汰。
理解颠覆很难。而颠覆本身,则是难上加难。
(文章来源:ThinkingSlow缓慢思考,作者Andy Rachleff为美国知名风投公司Benchmark的原合伙人、现Wealthfront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