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能源五虎” 行贿方涉多家发电集团
截至2月23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公开审理时,能源局窝案即将落下帷幕,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和电力司副司长梁波均已开庭审理。
资料显示,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及梁波都出身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除魏鹏远分管煤炭外,其余四人均长期主管电力工作。
“能源五虎”的审理则揭开了能源审批大权背后的权钱交易。《中国经营报》根据掌握的一手材料显示,多家企业涉嫌行贿。恰如王骏陈述“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多家能源公司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能源项目涉嫌在项目审批中对“能源五虎”进行行贿。
行贿项目分布在内蒙古、江苏、江西、福建、吉林、安徽、湖南、新疆、宁夏、山西、山东、广东、浙江、内蒙古、湖北等全国各省各地,且上述四人在受贿项目上基本雷同。
据知情人介绍,郝卫平在庭审中表示,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并不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梁波也侧面印证,2009年到2011年,项目负责人大肆送钱送东西,2011年以后有所收敛。
许永盛、王骏、郝卫平、梁波等四人被指控,自2003年开始,从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多过百万以及房子……上述四人涉嫌受贿涵盖央企、央企下属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业的所有项目。
相比之下,上述四人的老同事魏鹏远,后任煤炭司副司长,把审批权限用到了极致。就这样一个穿着便宜衣服、骑着自行车上班仅享受处级待遇的副司长,却创下了1949年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检方指控,魏鹏远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总计34279万元。
2016年6月6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国家能源局(以下简称能源局)党组反馈巡视情况。反馈指出,能源局行政审批改革不力,以权谋私问题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审批,以审批代替规划控制和行业监管。审批自由裁量空间大,监督制约不到位,公开透明不足,造成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且反馈称,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视组组长朱保成还指出,能源局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整治选人用人突出问题,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抓早抓小抓预防。
(晏耀斌 中国经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