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叫停“冰川水”概念
2016年1月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新规正式执行,在此之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其规定,即除了天然矿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冰川水”这样的标识不能再出现在包装上,这对近年来兴起的冰川水生产企业无疑是重大的打击。
冰川水“噱头”
原本很多位于高原的水厂,认为自己会逃过此劫。“因为西藏一直在发展水产业,所以觉得应该有一些扶持政策。”失掉冰川和高原二字的西藏水产业的确前途难料。
据了解,“珠峰冰川”的产地在西藏日喀则地区,为当地国资委与民资合办企业,未来天然活水的字样已经难以适应新规。
而究竟其报价为何如此之高?除去用电、运费和资源费三大成本,真正的矿泉水成本应该是多少?
水资源专家、《地下水科学专论》作者周训曾经考察多处冰川水情况,他说:“就水本身的价值500毫升的矿泉水,定价在2元已经是很贵的了。”
记者在珠峰冰川制定的价格网站上看到其555毫升矿泉水定价为14元。但是,目前珠峰冰川的普通饮用水和矿泉水始终处于西藏当地水价格的第一阵营。
与其他矿泉水指标区别不大
周训表示,评价水的好坏需要利用科学方式,鉴定其成分:“是不是冰川水,只是一个噱头而已。”
“按照相关规定,硅酸、碳酸、锂、锶等集中微量元素是考核矿泉水的标准。”周训透露,“并不是说所有矿物质都要达到含量标准,只要一种达标即可,所以,矿泉水并不是全能的,只有个别几项达到标准,意义不大。”
而目前市场的矿泉水“多数也只有2到3种矿物质达标,并没有特别的优势,这与是不是冰川水没有关系,所以冰川水的商业意义更大”。
关于珠峰冰川打出的活水和活泉的概念,周训认为“只能说明,这个水体是流动的”。
记者对比相关标准,珠峰冰川的矿泉水中,约有三类物质达到矿泉水标准。
高价求卖
2015年底,忽然在广东产权交易所挂出“西藏珠峰冰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6.6288%股权”,因此珠峰冰川的经营状况得以公布。出让方是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和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15年,珠峰冰川前10个月的营业收入为996.12万元,营业收入不足2014年全年的三分之一,营业利润为-3518.36万元。与2014年相比,这一亏损出现了翻倍。记者致电广东产权交易所,未查到成交记录。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家大型企业曾经向珠峰冰川询价,其给出的报价为,“好几亿”,而报价的依据是“品牌价值”。
珠峰冰川曾对外表示,北京的政府部门是其主要客户。此外,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加油站是其重点发展的渠道。而中石化旗下已经有了卓玛泉,在2015年,中石化重点发展同样是西藏产地的卓玛泉,一位中石化人士表示,我没有在加油站看到珠峰冰川。但是在易捷的销售网站上有珠峰冰川销售。此外,中石油也在推进自己的高原水产业。
(索寒雪)